昨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经过对涉及企业的劳动保障优惠政策进行的梳理调整,一个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通道正在建立。从创业、招工、用工、信贷,中小企业在发展中的多个环节都能享受政策调整的“雨露”。
对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其创办者希望能得到资金支持。据悉,我市中小企业创办者、从业人员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我市将投入1亿元资金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创业扶持工作。本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项目开发、创业租金减免等给予补贴。对本市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退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以及进城求职本省及跨省农村劳动者,则实行免费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用工环境也因“雨露”的滋润而改善。中小企业在招工环节上,可享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服务。按规定,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招工服务,以及为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帮助他们在中小企业实现就业的将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进入用工环节,中小企业可获得“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据悉,对自主创业主体投资兴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商贸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可为招用人员申请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额补贴;兴办的其他实体,吸纳安置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45”大龄人员、夫妻双方失业、有子女读书单亲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享受城镇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按招用人员申请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50%补贴。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大龄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这将激发职业介绍机构为中小企业和职工服务的积极性。
招工可免费、用工有补贴,因吸纳就业而享受的信贷政策也进一步放宽。据了解,对当年吸纳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取消了吸纳人数的比例要求,根据实际招用人数,人均贷款贴息额度由原来的2万-5万元放宽到10万元,贴息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放宽到2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