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人高考录取前禁招“免试生”

点击次数:95     时间:2008-08-26
 上海市科教党委、市教委日前下发通知,重申教育部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强化本市高校办学规范管理。严禁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招揽生源,搞所谓“先上车后买票”。
    通知中规定,高校严禁转移和下放教学权和办学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包括高校在校师生)或委托中介机构(包括雇用社会人员)代理招生。禁止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举办招收成人高等教育脱产班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禁止普通高校举办以招收外地生源为主要对象的自学考试助学辅导班。严禁普通高校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业余形式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各试点高校,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此外,高校还被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以及不具备相应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开展合作办学(或联合办学,或授权办班);严禁高校出让办学许可和办学资质;高校所属机构(二级学院、系、处及校内其他部门)或个人,均不得以高校及所属机构名义,面向社会举办(或与其它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未经市教委核准备案高校及所属机构 (部门)不得以合作办学名义擅自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校区、教学点、网络高等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开展各类办学活动;经市教委批准设立的“各试点高校的网络高等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不得下设分支机构性质的其它校外学习中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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