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考公务员考试加分

点击次数:3549     时间:2007-08-16
  参加2007年秋季公务员考试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于9月10日前,到省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公务员考试加分手续。往年办理过的,今年仍要重新办理。
  凡2003年以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均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加分的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志愿者携带服务鉴定表、注册志愿者证、招募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到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13075841688,联系人:徐艳丽、陈晓。(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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