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北京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武装押运员、守卫员
为服务经济社会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指示,专门组建一支由公安机关领导和管理的守押队伍,担负首都北京国有、商业、外资性质的28家银行,300余家支行,12000余个营业网点的金融押运任务,并担负着全北京市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金融、通信、交通、邮政、奥运场馆等基础设施要害单位、中央在京国家机关、大型事业单位共计900个单位、3000余个执勤网点的内部安全日常守卫任务。
国有企业编制,现有员工18600名,分17个支队,专业运钞车1000余辆,防暴枪3501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武装押运员、守卫员。东北地区50名。
一、招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17—30周岁,会讲普通话;
(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身高1.72米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
(四)无精神病(或生理缺陷)、慢性病和传染病史;
(五)性格稳重,能接受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六)无劣迹,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应聘人员须携带证明文件
(一)本人正式身份证;
(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
(四)复转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
(五)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携带学历(或专业技能)证书。
三、培训
(一)应聘后须参加为期2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护卫拳、现场保护、基础现场救护、消防常识、队列、职业道德、礼仪常识以及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等。培训期间免费食宿。
(二)参加国家保安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初级、中级或高级护卫员资格证书。
四、合同期限和薪酬
(一)培训合格后,护卫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
(二)护卫人员第一年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其中工资为1200元、伙食补助为300元), 第二年月工资标准为1550(其中工资为1250元伙食补助为300元),第三年月工资标准为1600元(其中工资为1300元、伙食补助为3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正式员工工资待遇;每月1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绝不拖欠。
(三)合同期满后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四)根据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升基层管理人员或骨干的,在标准工资基础上再享受100元——800元的职务(或岗位)工资。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年度平均日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二)根据《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文件,实行集中休息。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在下一个工作年度内享受国家带薪休假制度。事假、病假、婚假和丧假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福利待遇
(一)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被装;
(二)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三)免费发放劳保用品;免费发放夏季防暑降温食品或用品。
(四)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护卫员享受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的300%的工资。
七、东北地区承办单位: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直属单位——辽宁中小企业就业指导培训中心。
八、按国家规定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安置手续费共6000元。转业军人、应届毕业生优惠10%。
电话:024—22945904 024—82156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