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台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折旧30万元已在当期和以前期间抵扣,折余价值70万元将在未来期间作为折旧或通过处置作为一项减项从应税利润抵扣,未来收回时70万元不构成应税利润,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就是其账面价值70万元,没有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未来不计税的金额,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差额
差额性质
设备原值100,折旧为30
70
70
0
(3)一台设备的原值为100万元,本期折旧2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80万元,按照税法本期折旧4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60万元,未来收回资产价值只有60万元可以抵减应税利润,而不是80万元,账面价值80万元大于未来不计税的60万元之差20称作“应税暂时性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未来不计税的金额,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差额
差额性质
设备100,折旧20,税法折旧40
80
60
20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4)一项存货的原值为100万元,已经计提跌价准备40万元,账面价值为60万元,在未来销售过程中可以抵扣的成本是100万元,即存货100万元在收回时都不构成应税利润,存货的计税基础是10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小于未来不计税的100万元之差40万元称作“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未来不计税的金额,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差额
差额性质
存货成本100,减值准备40
60
100
-4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以看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举例:
(1)账面金额为100万元的应付工资,计税时相关的费用已抵扣,支付时不可以再作为成本费用,该应付工资的计税基础是100万元,没有差异;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未来计税金额)
差额
差额性质
应付工资
100
100
0
(2)企业销售商品后承诺提供3年的免费保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的期间,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应估计该项保修义务的金额,并作为预计负债确认。按照税法规定,有关的保修费用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够税前扣除。企业当期如果按照会计规定确认了100万元的预计负债,而该项保修义务预计在以后3年逐期发生,则按照税法规定,有关的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可从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可从税前扣除的金额总计为100万元,则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100万元减去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1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0.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未来计税金额)
差额
差额性质
预计负债
100
0
100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以看出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税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计算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
(5)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是什么含义?
答: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也是属于资产类科目,所以其有可能发生减值。
如果企业在某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了应税所得的亏损,按税法规定,亏损额可以在以后连续的有限年度内以应税所得对其进行弥补,这样就产生了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对这种由亏损弥补产生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债务法要求把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定时期内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如果可获得的证据显示未来没有足够应税所得时,转回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就不能够在应税所得里扣除,在这种情况下,就允许企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会计分录是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
(6)问:内插法的原理是什么样的?
答:一般来说会计类的考试中不会让学员用内插法(插值法)计算实际利率,但这个内容毕竟是注册会计师应该会的,所以建议您还是了解一下。
这个计算过程主要还是找一些财务管理的资料来比较容易掌握:
相关原理如下:
“内插法”的原理是根据比例关系建立一个方程,然后,解方程计算得出所要求的数据,
例如:假设与A1对应的数据是B1,与A2对应的数据是B2,现在已知与A对应的数据是B,A介于A1和A2之间,则可以按照(A1-A)/(A1-A2)=(B1-B)/(B1-B2)计算得出A的数值,其中A1、A2、B1、B2、B都是已知数据。根本不必记忆教材中的公式,也没有任何规定必须β1>β2
验证如下:根据:(A1-A)/(A1-A2)=(B1-B)/(B1-B2)可知:
(A1-A)=(B1-B)/(B1-B2)×(A1-A2)
A=A1-(B1-B)/(B1-B2)×(A1-A2)
=A1+(B1-B)/(B1-B2)×(A2-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