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辽宁省初中升学考试有新规

点击次数:313     时间:2008-04-23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做好2008年全省中小学招考工作,我省出台《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对指标到校、择校、升学考试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公费生招生平均比例不得低于75%,普通高中的班级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0人。

  指标到校不得附加限制条件

  据悉,按学区招生是我省中小学招生的主要形式。

  《通知》指出将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全省平均比例要达到75%以上。指标到校不得附加限制条件。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各市将严格控制加分政策的使用,不增加加分项目,不提高加分幅度,不扩大加分对象的范围。所有照顾性政策的招生都列入招生计划。

  公办省示范高中、重点高中要继续举办“宏志班”,招收农村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宏志班”的招生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达到当地“宏志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自愿申报志愿,由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组织测试择优录取。其他学校“宏志班”招收当地学生,其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

  普高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

  据了解,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全部列入计划。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将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将逐步降低。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将逐步减小,以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

  鼓励各市自主、单独组织命题和考试

  《通知》指出,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方式要多样化。据了解,考试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考试内容要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相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要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60%、20%、2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要在语文试卷中设一道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2分题。各地要对地方课程学习内容进行考查。

  《通知》还指出,我省要加强对命题人员的遴选和管理。鼓励各市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单独组织命题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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