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辽宁省辰熙职业培训学校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管理的学校,是省内最先获得高级别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国务院2005年35号文件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3月18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凡没有在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ln.osta.org.cn)注册登记的证书,一律视为假证;劳动保障部门是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检查、管理的权威机关。详情见3月19日沈阳日报。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权威认证出国有效
06年春季招生已结束,秋季班培训热招中
如何鉴别培训机构:
1、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审批文件
3、正式发票(收据不算)与培训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详情查询省劳动厅网站:www.ln.lss.gov.cn 每日要闻
郑重承诺
一次交费有两次考试机会
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免下期培训、考试鉴定费用(免费条件:两次都必须参加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四整天,免费科目的成绩必须20分以上;如确实无法保证培训时间,单科成绩必须在40分以上)。
培训职种:物流师(二、三级)、物业师(二至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至四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理财规划师(一至三级)、企业培训师(一至三级)、珠心算教练师(一至三级)、职业指导师(一至三级)、公共营养师(二、三级)。
培训后由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出国有效。
培训对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或欲从事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
培训目的:学员经过全面系统的培训,达到国家相关职业技能要求。
申报程序:由我校负责资格考试的审查与申报,结业颁发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及职业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助理人力资源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培训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
培训时间:2006年7月23日正式开课,利用双休日上课
考试时间:11月11、12日参加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培训教师:我校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聘请名牌大学本专业的自深教授、知名企业的实战人士及高级职业培训师联袂授课;培训经验丰富,针对考试标准、培训教材、提高应试能力,让您轻松应对考试!过关率达90%左右!
认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报名方法: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1张,二寸彩色照片5张(蓝色背景)一寸照片一张。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0号(东北电业职工大学院内正对大门口的黄楼118室)陆军总院和家乐福斜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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