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牵动着家长的心,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上一所理想的学校,千方百计托关系、找门路。有的家长更是听信个别人的虚假承诺,上当受骗。为此,市教育局提醒:
1、少数人员声称与招生院校有关人员“有关系”,掌握着一些“机动名额”、“内部指标”或是录取后重新建档等,只是骗取“报名费”、“中介费”、“定向费”的欺诈之辞,不可轻信。
2、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高校,其招生计划已在《江苏招生考试报》上统一刊登;部分院校的计划调整以及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计划,也在市县招办或“江苏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和家长注意查看。
3、考生和家长咨询时,一定要把握好招生单位的招生性质。无论公办高校(包括军校)还是民办高校计划内招生都必须通过各级招办录取,高校无权面向社会擅自招收“计划内”学生,即使确需扩大招生计划,也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类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辅导学院等招生与普通高校“计划内”招生不同,可以不受高考分数限制。这些学校(院)的学生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但是必须参加并通过国家组织的成人高考入学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4、江苏省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行计划内招生宣传,无计划的学校只能招收成人高考助读班、自学考试助读班。
5、高考结束后,许多考生会陆续接到各种“录取通知书”。这些“录取通知书”有可能是少数举办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的民办高校为扩大生源,“见人就发录取通知书”,以达到“广种薄收”目的。
广大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识别录取通知书:所有正规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均通过邮局投递,并由邮局工作人员送达,考生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并签字才能领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