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公共营养师
1.2职业定义: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级,分为四级/中级技能、三级/高级技能、二级/技师级、一级/特技师级。
1.4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理解、分析、归纳和判断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正常的色觉、味觉、嗅觉辨别能力。
1.5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6鉴定要求:
1.6.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6.2申报条件:
——四级公共营养师
(1)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
(1)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或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5)具有非医学或视频专业本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