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沈阳智虹职业培训学校是是经沈阳市劳动局批准的大型的专业培训机构,从第一次职业资格全国统考开始,一直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物流师(二级)的培训,凭着舒适而方便的教学环境和经验丰富的师资力量,以诚招生,以信育人,一切为学员服务的办学宗旨,为企业培养了大批量的职业技能人才。2007年上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和物流师的考试和培训工作正在进行!!!!!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
《劳动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培训目的】
通过本学校系统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或物流管理的专业技能,同时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物流师的培训证书和从业资格上岗证。
【培训对象】
在校生以及社会上一切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物流管理工作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三)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员: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物流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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